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布后,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迅速组织学习贯彻。该组在组织学习的同时,还通过主体责任联络员微信工作群,发布中央纪委网站新《条例》内容链接,要求驻在部门第一时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
8月27日上午,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逐章逐条认真研读新《条例》,进一步熟悉和掌握新《条例》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许学荣组长组织学习时说,此次新《条例》的修订,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与《监察法》有效衔接,为我们派驻机构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同时,新《条例》还增加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为执纪监督问责提供了依据。作为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新《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学习领会。许学荣要求全组同志,把学习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早学一次、深学一层,在学中做、在做中学,结合实际学思践悟;通过学习熟练运用新《条例》指导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动驻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通过学习全组同志认识到,新《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集中体现了近年来党的纪律建设的最新成果,尊崇党章、细化了纪律,是必须严格遵守的“铁律”、不可碰触的“红线”。大家都表示,今后要在日常执纪监督工作中,通过抓好新《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作用,使铁的纪律转化为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习惯和自觉遵循。去年刚选调进组的杨杰同志说,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岗位上的“新兵”,更要深学细读新《条例》。除了增本领强业务外,更要对照新《条例》,规范言行,令行禁止,提高自我要求,迈好人生步伐。
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还向驻在部门发出了组织学习新《条例》的通知,督促在党员干部中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努力通过学习,让广大党员干部以新的姿态投身盐城“两海两绿”发展新路径中,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作者单位:市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