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制定出台《“党员先锋岗”创建实施办法(试行)》
作者:[db:作者] 发布人:盐城机关党建 发布时间:2019-04-03 浏览量:174
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党员面向新时代、激发新担当、展现新作为,努力实现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和作用发挥的进一步提升。日前,市统计局制定出台了《“党员先锋岗”创建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办法》对创建“党员先锋岗”的条件标准、设置形式、创建程序、考核管理、奖惩办法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此外,《实施办法》要求:一是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把创建活动与推进全局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紧密联系实际,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切实把符合标准、能够发挥示范效应的典型推荐上来。二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践行“四讲四有”,树牢“四个意识”,踊跃投入到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中,进一步激发党员的学习和工作热情,不断增强党员创先争优意识,使全局党员都能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合格党员,树立先锋形象。三是积极宣传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开展活动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全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市统计局 邱 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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