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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了巡察,就是扛起了责任
——重读《责任胜于能力II》有感
发布人:盐城机关党建  发布时间:2020-06-22  浏览量:30 

近日,笔者再次阅读杨宗华、宿春礼编著的《责任胜于能力 II》,感到该书内涵深刻,选材精彩,确实是引导各行各业强化责任理念、倡导责任精神的一本好教材。书中的案例通俗易懂,如:“选择了工作就等于选择了责任”“对工作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等等。作为一名巡察干部,我受益颇多,体现在三点启发中。

启发之一:作为巡察干部,需要不断提升业务素养

“能力有助于选择职业”。通常而言,能力是由知识、教育、经验、培训等因素组成,是完成一项工作,提供证明结果并使其满足对方要求的本领。任何一项工作都要求参与者具备一定的能力,能力直接影响着工作的效率。巡察工作具有特殊性、权威性、严肃性,巡察干部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巡察工作的成效。巡察干部首先必须具备做好本职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

1、修炼基本功。巡察工作业务性、综合性、专业性都很强,作为每一位巡察干部,必须弄清楚巡察监督“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系统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及党建、财务等方面知识,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基本情况及政策规定,不断提升自身把握政策、综合分析业务能力,练就一双发现问题抓住要害的“火眼金睛”。

2、扩容知识库。由于巡察工作涉及面宽、工作环节多,涉猎各个领域知识,这就需要巡察干部必须具有丰富的知识储备,在实践中不仅要加深领会党建理论、政策法规,还要学会掌握经济、工程、法律等相关业务,不断扩展知识容量,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增强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争当明白人,不说外行话”。

3、探索新路径。巡察作为巡视在市县的拓展和延伸,是基层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尖兵”,更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崭新工作,没有现成的路径可走,也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循,需要我们巡察干部学习借鉴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的方法技巧,在探索实践中创新方法,在积累经验中保持活力,在工作衔接上建立机制,进一步增强发现问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把握政策能力、解决问题能力。

启发之二:开展巡察监督,最重要的是具备责任担当

“责任更能够成就事业”。所谓责任,是指行为主体对在特定社会关系中社会任务的自由确认和自觉服从,也就是承担应当承担的任务,完成应当完成的使命,做好应当做好的工作。说到底,责任就是对自己所负使命的忠诚和守信,就是对自己工作任务的出色完成。正如书中所言:“正是责任,让我们在困难时能够坚持,让我们在成功时保持冷静,让我们在绝望时懂得不放弃”。作为一名巡察干部,必须从思想、工作、作风等多方面体现责任担当,提升巡察人的履职质量和水平。

1、始终忠诚于巡察事业。作为巡察干部,在政治思想上,必须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强化政治监督意识,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自觉把政治责任扛在肩上,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用坚定的政治信念忠诚履行着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

2、始终聚焦于主责主业。在巡察过程中,践行初心使命,立足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发挥“利剑”作用,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直击病灶、精准点穴;聚焦瓶颈短板,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让巡察利剑的震慑作用常在,全力推动巡察监督提质增效。

3、始终立志于担当作为。坚定“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行为自觉。我们巡察干部要始终以认真、执著、勤恳的作风对待工作,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歪风邪气面前敢于斗争,锤炼成铁打的“打铁人”;彰显“功成不必在我”的担当精神。巡察工作中,要以主动请缨的锐气、披荆斩棘的血性、敢打敢拼的激情,彰显巡察干部“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境界和“建功必须有我”的担当精神,始终做一名担当尽责的巡察人。

启发之三:在责任与能力之间,要牢记“责任胜于能力”

一个人如果只有能力而缺乏责任心,必定是难以成事;如果仅有责任心却缺乏能力,则很难把事情做“对”,更谈不上做到位了。因此,在一个人的成长历程中,往往是过程检验能力,结果体现责任,能力和责任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责任可以改变一个人对待工作的态度,而对待工作的态度好坏就决定着工作实绩的优劣。书中在阐述“选择了工作就等于选择了责任”观点时强调,“当你因工作的难题而苦恼时,记住这是你的工作。你选择了它,就要有为它负责到底的准备,因为这是你的责任”。事实证明,一个人的能力再大,如果办事敷衍,不负责任,很容易办的事情,也是办不好的。因此,无论我们在什么岗位上都要牢记“责任胜于能力”。

1、当好领会责任内涵的明白人。一个人的成功与成才从来没有什么捷径,靠的就是时刻铭记自己的责任。作为每一名巡察者,必须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工作权限和工作职责有个清晰的认识,准确领会自己在每项工作目标任务中的责任内容,学深悟透上级关于巡察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好巡察监督的明白人。

2、当好躬身责任实践的主人翁。责任所在,义不容辞。书中的事例告诉我们,“只要你努力工作,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件事情,你就会受到重用,从而获得更多的自尊和自信”。我们每一位巡察干部一定要学会把巡察工作当成是自己的事业来做,在其位,谋其政,以主人翁的心态全身心地投入,巡察工作自然就能做得更好。

3、当好弘扬责任文化的传播者。每一个巡察机构、每一名巡察干部,都应按照书中所要求的“必须把责任当作一门学问来学习,当作一种文化来传承”,正确地引导巡察干部深化“责任”意识,认清“如果你有强烈的责任心,你就能真正体会工作的意义;如果你有高度的责任感,你的事业自然与社会和谐共赢”,进而在全社会形成倡导责任精神、强化责任意识、弘扬责任文化的浓烈氛围。我们每一名工作人员时刻铭记“对工作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选择了这份工作,你就必须接受它的全部,担负起天经地义的责任,而不是仅仅享受它给你带来的益处和快乐”。

(作者系响水县委巡察组专职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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