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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打造“精准扶贫就业车间”的调查思考
作者:[db:作者]  发布人:盐城机关党建  发布时间:2018-04-08  浏览量:200 
“精准扶贫就业车间”是响水县委、县政府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过程中,借助乡镇工业园区这一载体,搭建的以低收入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为核心,以“一人就业、全家脱贫”为目标,实现企业发展与低收入户脱贫“双赢”的就业脱贫模式。近日,我们赴响水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2017年下半年,响水县启动“精准扶贫就业车间”建设工作,并在小尖镇、张集中心社区先行试点。
小尖镇已建成“精准扶贫就业车间”2个,其中江苏爱纺纺织有限公司已安排8名低收入户就业, 4名进行岗前培训;响水贝思达纺织有限公司已招录8名低收入户务工。位于响水县张集中心社区江苏辰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把包装、搬运、保洁等20个岗位专门设置为低收入户岗位,岗位月工资分别为3500元、3000元和1800元,以3000元/月标准测算,一人就业年收入达3.6万元,可确保一个6口之家年人均收入达6000元,超出贫困人口的最低标准。响水岛寅服饰有限公司已招录低收入户8人,企业还考虑低收入户家庭等因素,采取了集中加工和分散加工相结合的方式,计件取酬,既方便了员工灵活就业,又有效保障了低收入户增收渠道稳定和早日脱贫。目前,每个镇区工业园都至少设立1个“精准扶贫就业车间”,计划2018年6月底前,建成“精准扶贫就业车间”30个以上,带动低收入户就业600人以上;到2018年底建成“精准扶贫就业车间”40-45个,实现千名低收入户劳动力进企就业。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推进发动。响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把“精准扶贫就业车间”作为实施扶贫开发的重点工程,制订下发了《关于支持发展精准扶贫就业车间的意见(试行)》,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成立工作指挥部,组建工作班子,明确县经信委牵头负责。强化督查考核,将“精准扶贫就业车间”工作纳入部门和镇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季度督查、半年点评、年终考评的工作制度,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是精准识别扶贫对象。镇区深入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建立低收入户劳动力数量、就业意向及培训愿望等信息,并建立包括《有劳动力低收入户名册》、《企业低收入户基本情况登记表》等较完善的基础台账资料,对辖区内各村组不同贫困农户、扶贫对象完成了精确识别。结合企业用工岗位需求和贫困户就业意愿,确定符合就业岗位条件的人员名单,并提供相关企业选择录用。
三是精心选择就业车间。在乡镇工业园区中确定一批认同扶贫工作、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并从中选择一些适合贫困户就业的岗位,镇区将就业岗位信息及时提供给低收入户,帮助低收入户与用工单位进行对接。同时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对有务工意愿的低收入户劳动力进行免费培训。对确定的“精准扶贫就业车间”由县经信委和扶贫办联合授牌。就业车间一般选择轻纺类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就业岗位主要是技术要求不高的辅助性工种。凡被认定为“精准扶贫就业车间”的,吸纳低收入农户人员必须达到企业用工人数的20%以上,工资不低于全县最低工资标准,用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年。
四是落实政策激励措施。响水县对经认定为“精准扶贫就业车间”的企业, 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低收入户人数、按每人每年5200元为定额享受相应的税费优惠;根据实际招用人数给予企业10万元/人的创业贷款(单个企业最多不超过200万元),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或奖补。
三、对策措施
1、在营造氛围上下更大功夫。坚持把发展工业,推进“精准扶贫就业车间”建设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镇区工业园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带动低收入农户“家门口就业”。充分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大力宣传报道在推进“精准扶贫就业车间”建设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引导更多企业参与“精准扶贫就业车间”项目,特别是引导当地经济效益好、示范性强的龙头企业发挥辐射延伸作用,在贫困村布局设点。
2、在拓展形式上下更大功夫。针对“精准扶贫就业车间”形式比较单一、拓宽就业不够灵活等现状,尤其是广大农村以老弱病残为主的贫困户,可借鉴山东等地经验,设立居家式“扶贫车间”。在闲置的农家庭院、民居民宅设置分散加工式的居家式“扶贫车间”,以无法转移、无法就业、无固定收入的“三无”贫困户为重点,组织贫困人口从事芦苇窗帘、草编柳编、饰品挂件、民俗制作等手工工艺品生产活动,为当地农村贫困人口居家就业创造便利条件。
3、在强化培训上下更大功夫。面向贫困人口推行“短平快”职业技能培训,围绕“精准扶贫就业车间”的技能培训需求,对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培训意愿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免费培训项目清单制度,组织开展“技能培训田间课堂”、“培训大篷车下乡”等专项活动。鼓励对培训期5天以内的农村贫困人口开展实用技能型培训,并执行灵活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4、在向上争取上下更大功夫。积极向省市有关部门汇报对接,争取在面上推广响水县有关经验与做法,并出台政策鼓励扶贫任务重的县(市、区)设立“精准扶贫就业车间”,“精准扶贫就业车间”与农村贫困人口签订承揽合同,并在12个月内给付达到当年省定贫困线标准以上报酬的,按每人至少1000元的标准给予“扶贫车间”一次性奖补。积极将设立“精准扶贫就业车间”纳入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考核项目,逐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激发各层各级内生动力。
(作者单位: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