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服务保障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深入推进沪苏检察工作协作融合,近日,上海市四岔河农场区人民检察院与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在大丰区院举办区域检察协作会签仪式,创新沪苏检察工作跨区域协同发展新模式。大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冰,四岔河区农场检察院检察长王保帅出席活动。
此次双方共会签《关于高质量推进区域检察协作助力沪苏检察配合协作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刑罚执行监督、轻微刑事案件与社会公益服务衔接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线索移送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审查案件公开听证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等4个文件。在此之前,双方还会签了《关于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联合上海农场、大丰区河长办四家会签了《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双方商定将合力打造“1+5+X”全方位协作模式,由1项总体框架协议、5项具体工作协议、X项具体落实措施组成,通过横向协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两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创新沪苏检察工作区域协同发展新模式。
王保帅表示,从司法实践看,跨区域犯罪趋势愈发明显,犯罪分子利用地域界限模糊实施犯罪的情况增多,涉公共利益的案件也呈现出跨区域特征,单一地区的检察机关在调查取证、追赃挽损刑罚执行等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增多。在长三角一体化框架下,两院可通过协同办理危险驾驶、公益诉讼、社区矫正等相关跨区域案件,在案件线索发现、移送及调查、公开听证等方面开展合作,同时可针对检察办案的其他方面搭建新的协作模式,打造服务民生典型案例,总结办案经验,共同研讨新课题。
王冰指出,两院合作渊源已久,在此之前双方共同建立了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河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联合办理环保案件,受到上级领导肯定。他表示,大丰检察院将以此次“1+5+X”的协作模式签约共建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机制,整合资源,设立联络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开展岗位练兵、同堂培训等活动,及时总结优秀案事例及经验做法。双方要依托各自区位优势、检察职能特色等,在重点项目、重点工作、重点案件上加强协作,聚焦难题,跟踪督办,最终将双方协作成效体现在高质量司法办案中,造福一方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