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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直部门(单位)、省属驻盐单位2017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db:作者]  发布人:盐城机关党建  发布时间:2018-03-10  浏览量:405 

各市直部门(单位)、省属驻盐单位:

根据《2017年度盐城市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目标任务综合考核意见》(盐发〔2017〕5号)和《2017年度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现就开展2017年度党建工作考核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列入2017年度全市目标任务综合考核的102个市直部门(单位)、省属驻盐单位以及市红十字会、珍禽保护区、麋鹿保护区、市流动人才党委(考核分组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详见《2017年度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按类分组、集中考核与分散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部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见附件2),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级机关工委分四个考核组,分别采取听取汇报、检查相关台账资料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分。

四、考核时间

2018年1月2日-10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由各考核组负责通知。

五、有关要求

1.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于1月2日前认真进行自查,如实填写自评表,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汇报时交考核组。

2.请各部门单位对照考核内容,认真总结工作,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汇报材料一式五份交考核组,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备查的台账资料,原则上以佐证所做的工作为主,突出党建重点工作、基础工作和特色工作情况。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附件1:2017年度市直部门(单位)、省属驻盐单位党建工作考核分组

附件2:2017年度市直部门(单位)、省属驻盐单位党建工作考核自评表

 

 

 

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     

中共盐城市委宣传部     

中共盐城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12月27日 

 

附件1:

2017年度市直部门(单位)、省属驻盐单位党建工作考核分组

 

第一组:经济发展和建设管理部门(单位)25个

考核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海洋渔业局、市商务局(贸促会)、市旅游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供销社、市农开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城建局、市城管局、市房产局、市交通运输局(铁路办)、市港口局、市水利局、市民防局、市林业局、市地震局。

第二组:党群和其他部门(单位)29个

考核单位: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巡察办)、市委组织部(企业工委、“两新”工委、人才办)、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外宣办)、市委统战部(民宗局)、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市级机关工委、市委农村工作办(扶贫办)、市编办、市委台办、市接待办、市委党史办、市委老干部局、市档案局、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盐城广播电视台、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市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侨联。

第三组:司法执法和社会事业部门(单位)26个

考核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委610办、边防支队、消防支队)、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物价局、市法制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外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农科院、市红十字会、珍禽保护区、麋鹿保护区、市流动人才党委。

第四组:省属驻盐单位26个

考核单位:市国土局、市审计局、市国家安全局、盐城国税局、盐城地税局、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盐城银监局、市保险行业协会、盐城海关、盐城检验检疫局、盐城机场边检站、盐城边检站、盐城气象局、盐城海事局、市邮政管理局、国家统计局盐城调查队、盐城电信公司、盐城移动公司、盐城联通公司、盐城铁塔公司、盐城邮政公司、盐城供电公司、盐城烟草局、盐城盐务管理局、盐城广电网络公司、中石化盐城石油公司。

 

附件2:

2017年度市直部门(单位)、省属驻盐单位党建工作考核自评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8年1月  日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自评分

基层组织建设

按照上级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

0.3

结合“进万企、解难题、促发展”等活动,深化“机关党建下基层,党员服务上一线”服务品牌,组织党员服务推进“产业强市、生态立市、富民兴市”战略部署,实施“五个一”战略工程。

0.4

根据全市大走访活动要求,组织开展机关党组织“三走进三服务”等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0.3

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开展机关“读书月”活动,组织党员参加“周一大讲堂”,加强理论武装,推动铸魂补钙。

0.3

按照党章和有关条例规定,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配优配强党务干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持续打造党建工作品牌,推进党建工作创新。

0.3

抓好机关纪检工作,机关党委成立机关纪委,严肃查处违纪党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0.2

积极参加市级机关第八届职工运动会等机关群团活动,机关群团组织按期换届。

0.2

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理论武装。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全民阅读活动等。。

0.1

新闻舆论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做好舆情处置工作,完成重点党报党刊发行任务等。

0.4

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力度,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

1.3

文化建设。开展机关先进文化建设,完善阵地设施建设,积极组织参加公益性文化活动等。

0.2

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七一工作法”。

0.4

认真落实机关党建述职述评制度,形成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的机关党建考核评价机制。

0.4

认真执行“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基层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0.4

党建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

0.3

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0.1

认真制定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度。

0.2

志愿服务常态化。

0.2

合计

6

 

党组织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