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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当前机关党建几项具体工作的通知
作者:[db:作者]  发布人:盐城机关党建  发布时间:2018-03-10  浏览量:208 

市级机关各直属基层党组织: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就当前机关党建几项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直属基层党组织要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附件1)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扎实做好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各项工作。要减少不必要的台账、报表、材料,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有关情况及时报市级机关工委组织处。

二、做好2018年度市级机关党员党费核定工作。请各直属基层党组织以2018年1月份工资为基准,按照党费计算基数及交纳标准,计算单位所有党员2018年度每月应交党费,形成2018年度市级机关党员党费收缴基数表(附件2),并于2月28日前携带党费收缴基数表和2018年1月份工资表的纸质版、电子版,到市级机关工委组织处进行核定。

三、做好市级机关党员发展对象报送工作。2018年拟发展党员的直属基层党组织,请合理制定2018年度发展党员计划,认真填写《2018年度市级机关党员发展对象名册》(附件3),于2018年2月28日前报至市级机关工委组织处。逾期未报送党员发展对象名册的,将视为无发展党员需求,不安排2018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指标。

市级机关工委组织处联系人:宋泽楠,电话:86661826,邮箱:jggwzzc@126.com。《通知》电子版已上传盐城机关党建网通知公告栏。

 

附件:1、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

      2、2018年度市级机关党员党费收缴基数表

      3、2018年度市级机关党员发展对象名册

 

 

 

中共盐城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