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各直属基层党组织: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内关怀帮扶,根据《关于印发〈盐城市级机关党内关爱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盐委工发〔2018〕6号)要求,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研究决定,启动市级机关2018年“七一”党内关爱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爱名额及对象
市级机关2018年“七一”党内关爱人数控制在50人左右,具体对象为组织关系隶属于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因本人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的在职或离退休党员。
二、关爱程序
1. 市级机关各直属基层党组织根据申报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党员进行申报,每单位可报一人,不符合条件者不得申报。
2. 申报者本人或家属填写《盐城市级机关2018年“七一”党内关爱资金审批表》,经基层党组织和市级机关直属基层党组织审核后报至市委市级机关工委。
3. 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召开工委会,对各单位的申报对象进行审核,确定拟关爱对象,于“七一”前后将关爱资金下拨。
三、注意事项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内关爱资金的组织申报工作,严格对照人选条件和工作程序,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把组织对困难党员的关心关怀传递到党员心中。
2. 各单位要建立党内关爱台账,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对违反廉政纪律、财经纪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组织及个人,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对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要追回资金,并根据情况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时间组织申报,于6月28日上午12:00前将《盐城市级机关2018年“七一”党内关爱资金审批表》报至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组织处,联系人:宋泽楠,联系电话:86661826。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盐城市级机关2018年“七一”党内关爱资金审批表
中共盐城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6月27日
附件:
盐城市级机关2018年“七一”党内关爱资金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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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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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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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文 化 程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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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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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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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 康 状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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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 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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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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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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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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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 民主评议 党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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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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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类型 |
本人因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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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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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均由申请人本人或家属填写,情况属实。
申请人(或家属)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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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层 党组织意 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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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机关直属基层党组织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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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