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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直部门(单位)、省属驻盐单位、重点银行机构、重点保险机构、市重点国企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db:作者]  发布人:盐城机关党建  发布时间:2019-01-03  浏览量:375 

各市直部门(单位)、省属驻盐单位、重点银行机构、重点保险机构、市重点国企:

根据《2018年度盐城市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目标任务综合考核意见》(盐发201814)和《2018年度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现就开展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列入2018年度全市目标任务综合考核的152个市直部门(单位)、省属驻盐单位、重点银行机构、重点保险机构、市重点国企以及市红十字会、珍禽保护区、麋鹿保护区、市流动人才党委(考核分组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详见《2018年度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按类分组、集中考核与分散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部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见附件2-5),由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牵头分四个考核组,分别采取听取汇报、检查相关台账资料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分。

四、考核时间

201912-9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由各考核组负责通知。

五、有关要求

1.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于12日前认真进行自查,如实填写自评表,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汇报时交考核组(省属驻盐单位中的机关单位参照市直部门党建工作考核自评表进行自评,省属驻盐单位中的国有企业参照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自评表进行自评)。

2.请各部门单位对照考核内容,认真总结工作,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汇报材料一式五份交考核组,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备查的台账资料,原则上以佐证所做的工作为主,突出党建重点工作、基础工作和特色工作情况。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附件1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分组

附件2:市直部门(单位)、省属驻盐单位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自评表

附件3:重点银行机构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自评表

附件4:重点保险机构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自评表

附件5:市重点国企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自评表

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

中共盐城市委宣传部

中共盐城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12




附件1


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分组



第一组:经济发展、建设管理和司法执法部门(单位)36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海洋渔业局、市商务局(贸促会)、市旅游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供销社、市农开局、滨海新区、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城建局(市地震局)、市城管局、市房产局、市交通运输局(铁路办)、市港口局、市水利局、市民防局、市林业与园林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委610办)、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物价局、市法制办


第二组:党群和社会事业部门(单位)35


市级机关工委、市委农村工作办(扶贫办)、市编办、市委台办、市委党史办、市委老干部局、市档案局、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盐城广播电视台、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市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侨联、红十字会、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外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农科院、市红十字会、珍禽保护区、麋鹿保护区、市流动人才党委


第三组:市委、市政府其他部门和省属驻盐单位34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接待办)、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巡察办)、市委组织部(企业工委、“两新”工委、人才办)、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外宣办)、市委统战部(民宗局)、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市国土局、市审计局、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盐城银监局、市保险行业协会、盐城海关、盐城机场边检站、盐城边检站、盐城气象局、盐城海事局、市邮政管理局、国家统计局盐城调查队、市公安边防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盐城电信公司、盐城移动公司、盐城联通公司、盐城铁塔公司、盐城邮政公司、盐城供电公司、盐城烟草局、盐城盐务管理局、盐城广电网络公司、中石化盐城石油公司


第四组:重点银行机构、重点保险机构、市重点国有企业51


农发行盐城市分行、工商银行盐城分行、农业银行盐城分行、中国银行盐城分行、建设银行盐城分行、交通银行盐城分行、浦发银行盐城分行、民生银行盐城分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招商银行盐城分行、中信银行盐城分行、兴业银行盐城分行、江苏银行盐城分行、南京银行盐城分行、邮政储蓄银行盐城市分行、盐城农商银行、浙商银行盐城分行、上海银行盐城分行、长江银行盐城分行、韩新银行盐城分行、常熟农商行盐城分行、平安银行盐城分行、人保财险盐城市分公司、中国人寿盐城市分公司、太保产险盐城中支、太保寿险盐城中支、平安产险盐城中支、平安人寿盐城中支、新华人寿盐城中支、利安人寿盐城分公司、紫金财险盐城中支、中华联合盐城中支、合众人寿盐城中支、安邦产险盐城中支、人保寿险盐城中支、国寿财险盐城中支、太平人寿盐城中支、华夏人寿盐城中支、富德生命盐城中支、悦达集团、国投集团(国能公司)、新光集团(产投集团)、银宝控股公司(农水集团)、联孚石化公司、城投集团、交通控股集团、市政公用公司、市铁投公司、南洋机场公司、公交总公司、自来水有限公司 
 




附件2


市直部门(单位)、省属驻盐单位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自评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91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自评分

基层党组织建设

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0.3

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三会一课”、按期换届、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规范党员发展、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工作,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双重组织生活。

0.8

推进机关党组织和街道社区党组织共驻共建,深化“机关党建下基层、党员服务上一线”和机关党组织“三走进三服务”活动,助力脱贫攻坚。

0.6

结合部门职能,积极创设活动载体,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落实“两海两绿”发展路径和实现“两高”目标中积极作为、发挥作用。

0.3

宣传思想和文化建设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普及,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等。

0.3

加大重点工作宣传力度,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做好舆情处置工作,完成重点党报报刊发行等。

0.3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力度,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2

推行机关(行业、系统)文化建设,完善阵地设施,积极组织、参加公益性文化活动等。

0.2

制度建设

深入推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促进巡视成果充分运用。

0.3

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基本队伍、基本阵地、基本保障等方面要求,强化组织体系建设。

0.3

2018年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落实机关党建领导责任任务清单完成情况。

0.2

建立机关党建述职考核评价机制,将党建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0.2

合计

5


党组织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重点银行机构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自评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91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自评分

基层党组织建设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作风形象好。

0.4

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三会一课”、按期换届、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规范党员发展、教育培训、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工作。

0.8

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创设活动载体,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落实“两海两绿”发展路径和实现“两高”目标中积极作为、发挥作用。

0.4

认真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持续推进“强基提质”工程,开展“国企党建进社区、互联共建促发展”等活动,形成有影响力的党建工作品牌。

0.4

宣传思想和文化建设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理论武装工作,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化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普及工作。

0.5

加大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做好舆情处置工作,完成重点党报报刊发行等。

0.3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0

推进机关(行业、系统)文化建设,完善阵地设施,积极组织、参加公益性文化活动等。

0.2

制度建设

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制定并执行党组织参与“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

0.3

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促进巡视成果充分运用。

0.3

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基本队伍、基本阵地、基本保障等方面要求,强化组织体系建设。

0.2

建立党建述职考核评价机制,将党建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0.2

合计

5


党组织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重点保险机构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自评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91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自评分

基层党组织建设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作风形象好。

0.6

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三会一课”、按期换届、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规范党员发展、教育培训、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工作。

1.2

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创设活动载体,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落实“两海两绿”发展路径和实现“两高”目标中积极作为、发挥作用。

0.6

认真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持续推进“强基提质”工程,开展“国企党建进社区、互联共建促发展”等活动,形成有影响力的党建工作品牌。

0.6

宣传思想和文化建设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理论武装工作,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化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普及工作。

0.5

加大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做好舆情处置工作,完成重点党报报刊发行等。

0.3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0

推进机关(行业、系统)文化建设,完善阵地设施,积极组织、参加公益性文化活动等。

0.2

制度建设

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制定并执行党组织参与“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

0.3

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促进巡视成果充分运用。

0.3

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基本队伍、基本阵地、基本保障等方面要求,强化组织体系建设。

0.2

建立党建述职考核评价机制,将党建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0.2

合计

6


党组织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5


市重点国企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自评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91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自评分

基层党组织建设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作风形象好。

0.2

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三会一课”、按期换届、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规范党员发展、教育培训、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工作。

0.6

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创设活动载体,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落实“两海两绿”发展路径和实现“两高”目标中积极作为、发挥作用。

0.2

认真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持续推进“强基提质”工程,开展“国企党建进社区、互联共建促发展”等活动。

0.5

宣传思想和文化建设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理论武装工作,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化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普及工作。

0.3

加大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做好舆情处置工作,完成重点党报报刊发行等。

0.3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0.8

推进机关(行业、系统)文化建设,完善阵地设施,积极组织、参加公益性文化活动等。

0.2

制度建设

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制定并执行党组织参与“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

0.3

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促进巡视成果充分运用。

0.3

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基本队伍、基本阵地、基本保障等方面要求,强化组织体系建设。

0.2

建立党建述职考核评价机制,将党建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0.2

合计

4


党组织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