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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女法官国际日”看“巾帼担当”
发布人: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2-03-18  浏览量:568 

在盐城法院,有这样的一群人,她们初心如磐、勇担使命,追寻公平正义的步伐从不曾停歇;她们追求卓越、力臻完美,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非凡的业绩;她们英姿飒爽、侠骨仁心,用光芒和力量感染、引领着身边的“追梦人”……

今天是首个“女法官国际日”,让我们一起来领略“她风采”,感受“她力量”。

琴心剑胆写公正

朱莉青,现任市中院刑一庭副庭长,自1997年进入市中院后,在刑事审判条线工作二十余载,共参办、承办案件千余件,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优秀女法官、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市首届十佳女法官、全市知名法官。

作为一名刑事法官,朱莉青从不畏难、勇挑重担,承办了一批重大、涉众、疑难案件,圆满完成了十余次急难险重的庭审任务。在周某等11人特大走私普通货物案中,她坚持以庭审为中心,把控庭审节奏,将案件事实查清、查透;在一起重大贪污犯罪案件的审理中,她主持控辩双方对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进行质证、辩论,通过双方聘请的专业人员当庭对抗,找出破绽、辨明真伪。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生命线。多年来,朱莉青在一线摸爬滚打,练就出担当的宽肩膀和成事的真本领。她办理的案件没有一件因为质量问题被改判或者发回,且多起案件被评为“三优”案件,撰写的3篇法律文书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2篇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编写的案例被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网络司法典型案件(刑事卷)》采用。

针对常态化扫黑除恶的形势要求,她着眼大局,顺势而为,起草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工作方案》,着力健全常态化依法惩处、职能延伸、督导考评等机制。面对职务犯罪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她牵头起草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推动市中院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出台召开联席会议、缓免刑听取意见等9项机制,助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法治理想的“追光者”

吕伟平,现任市中院民二庭审判员。1997年进入市中院后,先后在知识产权庭、审监庭、民一庭、民二庭等部门工作,累计办理案件2400余件,收获了全省优秀法官、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全市劳动模范、全市十佳法官等荣誉,并被市委组织部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敬业、勤业、精业,这是吕伟平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鲜明特质。2011年在审监庭工作时,独立承办案件不久的她,面对一起历经三级法院八年若干次开庭的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她下足绣花功夫,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2014年初,恰逢全省法院推行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因工作出色,刚转岗到民一庭的吕伟平被任命为试点合议庭的审判长。面对猛增的案件数量,吕伟平在加班加点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利用裁判文书自主签发的优势,简化程序,并探索要素式审判,加快办案周期,将改革成果转化为一线办案效能。在她的带动引领下,合议庭成员的审判能力不断提升,办案数量位居全院前列。

20213月,到民二庭工作后,吕伟平负责民商事案件的审理。站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高度,对每一起商事案件,她都秉承善意文明理念,妥善化解涉企纠纷,尽可能找到有利于市场主体的双赢、多赢处理办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在办理一起诉讼标的额800余万元的合同纠纷案件时,面对所涉的化工类专业知识,她查资料、看图纸、跑现场,还专门到大学里请教相关专业的教授,最终,制定出了让当事人双方都满意的调解方案,成功啃下这块“硬骨头”。该案的成功化解也为企业省下了几十万元的鉴定费用。

为发挥司法的规范引领作用,吕伟平高度重视精品案例的塑造。近年来,吕伟平及其合议庭成员先后有4则案例入选省法院公报,还有1则司法建议获评全省优秀司法建议。

在时代的“考场”接续赶考

丁辉,现任东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机关党委副书记。19897月进入法院,先后获评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等荣誉称号。

三十三年来,丁辉辗转各审判业务条线,累计办理各类案件1800余件,其中包括不少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今年31日,丁辉担任审判长审理并当庭宣判由最高法院指定管辖、公安部指定江苏公安跨省侦办、最高检督办的“3·07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该案系《长江保护法》实施之后仍顶风作案的一起严重破坏长江生态资源案件,也是第一起从长江大保护和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命共同体角度审理的非法采砂案件。该案被《新华日报》整版报道,起到良好的社会反响。

担任政治部主任、副院长期间,丁辉全力推进党建工作,全面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牵头建成涵盖七大板块,面积达400平米的党建展示厅,并参与起草《全省法院党组织建设工作指南》,为党建工作发展注入智慧和力量。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扎实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活动。狠抓司法改革工作,勇当改革“先锋队”,牵头出台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5·10”警示教育等活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坚持“围绕审判搞调研,搞好调研促审判”的思路,丁辉积极带头撰写调研信息宣传稿件。她撰写的调研文章在江苏法学会民法年会等研讨会上获奖,多篇党建理论文章被《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刊载,撰写的案例入选《江苏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

担当公正使命的“司法火炬手”

朱艳萍,现任大丰法院执行局局长。2003年进入法院后,历经刑庭、少年家事庭等部门历练,2017年走上执行岗位,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江苏最美法治人物、全市最美法官、全市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

从事司法工作19年,朱艳萍勇当公正使命的“司法火炬手”,在一线摸爬滚打,累计审执结各类案件近2600件。

朱艳萍担任部门负责人期间,注重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特色亮点工作持续涌现。在负责少年家事庭工作期间,她用心打造“五心维权”特色品牌,开设“少年法庭帮教直通车”,定期开展“红色教育、蓝色普法、黄色警示、绿色维权、紫色救助”五色阳光法治行动,成立“法左情右”天平志愿服务队,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点亮法治明灯。其办理的一起维护青少年权益案件被改编成微电影《五心花开》,并在国家级微电影评选中获奖。

担任执行局局长后,她扎实推动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长效工作机制,常态推进“凌晨执行”“假日执行”等专项执行行动,妥善化解“退渔还湿”等系列重大案件,该院执行质效持续向好。朱艳萍主导推出的司法送达和执行工作网格化联动工作机制在全省法院总结推广。

坚持调研是更高层次的审判,朱艳萍勤于思考、勤于动笔。她撰写的1篇论文获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四届学术研讨会二等奖,1篇调查报告获市中院社会管理创新项目最高奖,另有多篇调研文章入选《法律适用》《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等核心期刊。


守望公正的铿锵玫瑰

何露露,现任亭湖法院刑庭副庭长。2008年进入法院后,先后在行政庭、刑庭等部门工作,累计办理案件1800余件,收获了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荣誉。

面对重大、疑难案件时,何露露总是迎面而上、冲锋在前,先后审结了亭湖首例留置案件、全市首例跨国网络赌博案件等。

20178月,何露露负责承办张某等4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件定罪量刑并不复杂,被告人也都自愿认罪。难点在于,受害人大多是老年人,如案款不能追回,将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而近200万元案款已被几名被告人挥霍殆尽,仅靠他们主动退赃几无可能。她多次与被告人所在社区和办案部门联系,逐一做被告人近亲属的思想工作,动员他们帮助退赃。在何露露的积极努力下,被告人近亲属主动代为偿还了全部经济损失,最终实现了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1519日,亭湖法院联合多家单位共同打造的“鹤凌云”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揭牌启用。作为该基地的创意发起人,何露露累计组织各类法治教育活动11次,逾2000人次参与,并成功组织了第五届全市中职学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活动,起到了良好反响。

此外,何露露坚持勤学苦练、厚积善悟,扎实开展司法调研工作。其撰写的司法建议得到了市交警支队等部门的积极回应,1篇案例入选省法院公报,1篇案例获省法院金法槌杯案例三等奖,1篇法律文书获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

三千案件诠释无悔奋斗

谢爱红,现任阜宁法院刑庭庭长。自199712月进入法院后,她累计审执结各类案件3000余件,先后被表彰为全省优秀法官、市劳动模范、全市十佳法官。

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谢爱红从不放松对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的学习,时刻不忘法官身份,努力在推进重大案件审判执行重大任务中丰富经验、增长才干。其所办理的1则案例被央视推介,制作的1篇裁判文书被省法院评为三等奖,1篇被市中院评为二等奖。

在担任少年家事庭庭长期间,谢爱红始终以构建和谐家庭为己任,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全力促进家庭和睦,培育良好家风。她发出全市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全市法院设立首家心理疏导室,并与县妇联联合打造“和美家庭培育”工程,相关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刊发,所在部门被市委政法委表彰为“公正司法示范点”。

谢爱红把准司法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切入点,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为县域高质量发展助力添彩。她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创新未成年犯帮教制度,与爱心企业共建“阜宁县特殊青少年阳光护航基地”,开展“为花季少年护航”活动6场次,让“折翼天使”重回正途;她积极参加“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等活动35次,调研阿特斯等数十家企业司法需求,“面对面”、“点对点”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百余个,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她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并参与扫黑除恶集中宣判活动3次,助力形成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