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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交流会
发布人: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2-06-03  浏览量:199 


61日,市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交流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常委会精神和上级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等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国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原则。全市法院要毫不动摇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大政治优势,作为司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最高原则,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要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结合起来,确保党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在重大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坚决抵制错误思潮影响,切实履行好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职责。

要把握司法为民这一根本立场。全市法院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细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不断增进司法领域民生福祉。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各项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坑老、害老违法犯罪,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防骗能力,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要扛起维护稳定这一重要责任。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位,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各类危害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确保长效常治。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探索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不断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要抓好安全生产这一基础工作。全市法院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立足司法工作本职,严厉打击危害安全生产的各类刑事犯罪,切实加大对涉安全生产犯罪的惩治力度,认真执行“一案一建议”制度,促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不断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司法安全的各项制度规定,高频次、高标准开展突发事件应处演练,切实守好安全底线。

市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部分同志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