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交流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省委书记信长星在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市两会会议精神等内容。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江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思想深邃,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法院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锚定全市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起步之年的各项要求,主动思考和谋划服务经济发展的新策略,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全市上下竞逐新赛道、勇当排头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要放大环资审判的品牌优势,持续保障绿色生态发展,充分展现“国际湿地、沿海绿城”的生态魅力、发展活力。紧密结合市两会上提出的2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在保障民生权益、优化诉讼服务、加强执行攻坚等方面下好功夫,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会议要求,要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纵深推进作风建设三年行动,持续转变司法作风,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能力水平,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广大干警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扎实涵养求真务实、团结奋斗的时代新风。
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国华主持会议,市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部分同志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