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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 | 邻里养羊闹矛盾 悉心调解化纠纷
发布人: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4-05-14  浏览量:79 

和睦友好、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是维护乡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也是涵养文明村风、助力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

近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开展“审务进基层 法官进网格”活动,秉持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理念,党员代表走进农户家中,实地协调化解一起农村邻里之间饲养动物引发的相邻纠纷,既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促进了邻里之间的和谐,赢得各方赞许,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张某和朱某是紧邻。朱某自2018年开始利用房屋后空地饲养黑山羊。起初,由于张某一家并不在房屋中常住,双方之间的矛盾并不突出。2023年,张某回到老家正常居住后,双方之间的矛盾日益爆发与升级。张某称,由于朱某饲养黑山羊,夏天或阴雨天气的时候,自家房屋内会闻到非常难闻的味道,严重影响张某及家人正常生活。为此,张某曾先后多次向村委会、镇政府、环保部门等投诉信访。经村委会调解,朱某减少了养羊的数量,但张某仍然认为剩余的羊对其生活造成严重恶劣影响遂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朱某饲养的羊数量有限,且张某在案件审理中并未举证证明朱某的养羊行为对周围环境造成了超过国家环保要求标准的影响,故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张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官审查认为,虽然一审法院从举证责任分配的角度驳回张某诉讼请求于法并无不当,但未能实现案结事了。该案从根本上解决纠纷,还应以调解为主。

当天,合议庭人员一行驱车百里来到朱某养羊地方,通过实地查看、周边走访、现场感受等方式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并在村干部带领下来到朱某家里做工作。二审法官首先结合《民法典》《环境保护法》内容,对朱某和家人就相邻权纠纷进行了法律释明。随后,合议庭成员又分别与朱某、张某及其家人沟通,摆事实、讲情理、释法理,促使朱某、张某认识到和睦的邻里关系对于身心健康、生活幸福的重要意义。同时,引导双方从邻里关系长远维护的角度,不断寻找双方利益的最佳平衡点,探索双方均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经过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朱某将严格控制养羊的数量与影响,并在年底前将饲养的黑山羊全部处理,不再饲养。一场邻里养羊闹出的纠纷,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得到了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