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江苏的生动实践”主题调研报告评选活动中,我委报送的《关于如何全面深化司法责任体系改革提升司法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问题研究——以滨海县人民法院为调研对象》获奖。全省政法委系统共3篇调研成果获奖,除省委政法委外,南京市委政法委、盐城市委政法委分获三等奖。政法工作的活力源泉在改革,创新突破靠改革。今年以来,盐城市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系统推进政法领域改革,持续深化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制定出台相关实施意见,细化52项重点任务,加快构建权责明晰、集约高效的执法司法责任链。
司法监管责任从“严”
市法院积极推行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加快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度应用全国首创的审判执行流程信息化管控系统,推动院庭长精准履行监管职责。今年1-9月份,全市法院系统审结案件88428件,质效趋优向好。
领导办案责任从“实”
市检察院建立完善入额院领导办案责任制,建立实施“正负面清单”,树立办案标杆,注重培养优秀办案团队,通过典型案例和优质法律文书等方式输出优秀检察产品,努力实践将小案当成大案办,将大案当成样板案办。
执法监督责任从“细”
市公安局在全面建成市县两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基础上,通过实体化运作执法管理委员会、全面推行法制员派驻制、建立三级案管工作机制,实现了执法活动全链条、全流程跟踪管控,连续4年保持在全省市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优秀行列,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连续5年实现行政诉讼“零败诉”。
法律服务责任从“优”
市司法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改革,强化主体履职责任,在全市范围内新增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50个,同时坚持法律援助服务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对特殊困难群体法律需求实现精准对接,着力解决好困难群众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