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国家以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市民宗局成立3个督查小组,对宗教活动场所燃气安全工作开展每周一次“四不两直”督查,切实提高民宗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8月上旬,督查组先后对大丰区、阜宁县8个宗教场所燃气使用和整改情况进行了四查:一查制度。查宗教活动场所是否与正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是否制订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相关人员是否知晓掌握安全用气操作规程;是否进行过有效的应急处置演练;是否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人走阀关”,并做好记录。二查环境。查用气场所室内是否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通风设施能否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用气场所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厨房油烟机、油烟管道等设施是否定期清洗,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逃生通道现象,是否设置第二逃生通道,门窗上是否存在安装防盗网、设置广告牌等障碍物。三查“瓶灶管阀”。钢瓶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扫描钢瓶二维码显示的充装、实名配送信息应与实际相符;配备专用金属软管,长度不超过2米,软管中间无接口、无三通分流,无穿越墙体、橱柜、暗埋等现象;钢瓶角阀、调压器、软管连接紧密,使用专用卡箍,连接紧固,无泄漏现象;灶具合格,与液化气瓶距离0.5米以上,未使用无熄火保护的猛火灶;不得使用双火源。四查报警器。规范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与管灶间距小于4米,距地面小于30厘米;安装有燃气泄漏报警联锁切断阀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在线运行,严禁私自离线。
盐城市民宗局始终高度重视燃气安全检查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成绩每天归零”的紧迫感,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深化自查自纠,强化源头防控,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切实维护盐城宗教领域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