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阜宁县印发《关于在应对突发事件和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考察识别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通知》,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和干部以及入党申请对象、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纳入考察识别范围,建立健全对党员干部平时了解和应对突发事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相结合的常态化考察识别机制。
针对不同类型的党员干部,《通知》分别列出了10条正向和10条反向表现。正向表现包括执行有力、行动迅速、挺身而出、英勇奋斗、勇于担当、作风务实、积极配合、顾全大局、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反向表现包括落实不力、行动迟缓、指挥失当、明哲保身、畏惧退缩、临阵脱逃、添乱添堵、损人利己、造谣惑众、违纪违法。
《通知》要求,以正向激励为主,落实“三项机制”,加大关爱激励力度,及时把组织关爱传递给奋战在一线的党员干部人才。同时,把党员干部的现实表现及时记录在案,建立“专项台账”“特殊档案”。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现,将长期作为衡量政治素质的重要指标;在一般事件中的表现,可短期内作为衡量政治素质的重要指标。
“双十”表现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表彰和党员发展等的重要依据。应对突发事件和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后,对符合条件的干部和积极分子,优先提拔重用一批、优先晋升一批、跟踪培养一批;以后人事调整,可仍然优先重用晋升一批。同时,对不胜任现职、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党员干部,坚决进行组织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较长时间内不予提拔使用。
(作者单位:阜宁县委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