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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审计工作会议述评:努力形成纪监巡审监督合力
发布人: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03-07  浏览量:0 

全市审计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巡察机构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互通、数据共用、成果共享机制,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处理、协作查案机制,探索巡审同步实施方案,推动强化问责,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盐城市审计系统与纪检监察、巡察巡视机关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的机制已初步形成,成效明显,并出台相关文件形成长效机制。下一步,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将进一步加强统筹衔接、加大执行力度、加快磨合进程,形成衔接顺畅、保障有力、协调高效的联合监督格局。

一是健全完善协作机制。用好联席会议等协调联动机制,通过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各方责任、定期召开专题联席会、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联合监督检查、重要情况通报、问题线索定期移送等方式,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审计审查协同,切实提升监督的协同性和有效性。

二是加大贯通督查力度。用好约谈、报告、问责等促改机制,适时开展审计整改情况专项督查或专项审计。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审计关注内容,按要求纳入高质量考核体系,切实维护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对审计发现重大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责任,符合问责条件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问责。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案例定期进行通报曝光,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三是不断强化结果运用。对审计移送相关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督促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检查考核、述责述廉,有关问题记入干部廉政档案,并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审计结果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作为督促完善有关制度规定的重要参考。同时,将与审计内容有关的监督执纪、案件查处、巡视反馈等情况作为重点审计事项,对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组织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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