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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进一步优化完善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同步推进机制
发布人: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03-23  浏览量:305 

为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深化巡察与审计协同协作,形成监督合力,放大监督效应,促进两项监督贯通融合,推动新时代巡察和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共盐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同步推进的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从密切沟通协调、工作信息同步、现场监督同步、成果运用同步、人才支撑、保障机制等六个方面,对在“巡审同步推进”模式下,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如何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实现“1+1>2”的叠加效应作出详细指导。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定期召开,研究会商巡审同步推进工作;分别明确牵头处室和联络人,协调、落实、推进议定事项;科学合理规划巡察和审计工作,及时交换计划安排,事先征求对方意见,作出重点审计或专项审计项目安排。

二是积极共享工作信息。围绕近三年已完成或正在开展的巡察和审计工作,分别在巡察或审计组进驻前、巡察或审计过程中,根据对方工作需要,对被巡察或审计对象情况进行详细介绍,提供相关资料,并提出需关注的重点事项及工作建议。

三是同步开展现场督察。巡察办和审计局根据计划,有针对性地选取部分单位,制定同步监督工作方案,同向发力、巡深审透;同步开展工作时,要明确分工、加强沟通、资源共享,定期会商交流,沟通协调重点事项,必要时联合成立工作小组。

四是共享同步推进成果。巡察和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对方通报的问题,并进行深入了解;对于与对方工作密切相关的事项,按照程序移送对方办理或提请对方关注;将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重点关注内容,合力促进问题整改到位;更加注重对共性问题的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五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审计局根据每轮巡察的要求,协调安排审计骨干参加巡察工作;通过巡察机构对参巡审计人员的培训、管理,以及在巡察间歇期安排人员到审计局跟班学习,促进人员快速熟悉对方业务;并采取通报表扬、提拔任用等激励措施,全面激发队伍能量。

六是强化信息保障机制。建立联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汇总信息,强化审批、授权等程序;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严肃追责问责;档案资料分别由牵头处室扎口管理,规范借阅使用;巡察和审计依法依规独立实施监督工作,不干预对方工作的正常开展。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下一步,巡察办和审计局将充分认识“同步推进”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贯通机制,认真落实双方责任,形成衔接顺畅、保障有力、协调高效的监督新格局,以同步监督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徐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