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各直属基层党组织,各县(市、区)机关工委,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党委,盐南高新区机关工委:
为调动全市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提高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质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现制定全市机关党建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考核意见。
一、考核内容
1.信息,指以机关党组织或党员干部个人名义撰稿,反映机关党建工作动态及各种活动,被国家、省、市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刊、简报、广播、电视和网站等媒体所采用以及获得上级领导批示肯定的稿件;
2.调研,指以机关党组织或党员干部个人名义撰稿,被国家、省、市党委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领导批示肯定、立项奖励、转发推广、报刊等媒体所采用的党建理论研讨、调研文章、经验介绍等;
3.宣传,指以机关党组织或党员干部个人名义撰稿,宣传推广本地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及相关活动,被中央、省、市官方网站以及上级业务部门领导批示肯定或报刊等媒体所采用的宣传报道稿件等。
二、考核范围
1.市级,包括《盐阜大众报》、《盐城工作》、盐城《机关党建》及相关网站、公众号、盐城广播电视总台等载体。
2.省级,包括《新华日报》、《群众》、《工作与学习》、江苏机关党建网、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等载体。
3.国家级,包括《人民日报》、《求是》、《半月谈》、《党建研究》、《机关党建研究》、《旗帜》、学习强国、人民网、新华网、旗帜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报纸、杂志和网站等载体。
重点考核国家和省级媒体用稿情况。
三、考核任务
1.信息及宣传的基本任务。市级机关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每季度分别在省级媒体发表3篇、2篇、1篇以上,在市级以上纸质媒体发表3篇、2篇、1篇以上(含领导批示肯定的稿件)。
2.调研的基本任务。市级机关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每年分别在市级以上纸质媒体发表3篇、2篇、1篇以上,字数在1500字以上。
各县(市、区)机关工委,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党委,盐南高新区机关工委考核任务与市级机关直属党委相同。
四、考核办法
1.实行计分制,具体标准为:
①信息宣传计分标准:被中央、省、市党委政府纸质媒体采用1条分别得10分、6分、2分,网络减半。若被市级以上领导(含市级)批示,则相应加倍计分。
②调研计分标准:被中央、省、市党委政府纸质媒体采用1篇分别得20分、12分、4分,网络减半。若被市级以上领导(含市级)批示,则相应加倍计分。
③经工委会会议研究推广的稿件按市级纸质媒体发表计分。
④相同内容的信息、调研、宣传的稿件,以最高分计算、不重复计分。
⑤全年每季度均能完成规定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任务的,另加40分。全年内完成规定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任务的,另加20分。
2.工委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工委宣传处牵头负责。
3.考核工作实行月度督查、适时通报、年终汇总,并与机关党建工作绩效考核挂钩。市级机关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以及各县(市、区)机关工委,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党委,盐南高新区机关工委分别按照积分高低,对排名靠前的予以表扬。对信息宣传调研工作成绩优异的个人予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由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具体表扬奖励意见,经工委会会议研究后实施。
五、有关要求
1.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要以正面宣传为主,体现政治性、指导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2.所有稿件必须紧扣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党建的五大建设及群团建设)。
3.各县(市、区)、盐南高新区机关工委、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局、委、办的相关信息,一律由各县(市、区)机关工委,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党委,盐南高新区机关工委统一报送。
4.严格做好各类稿件报送的把关工作,对涉及各地各单位重要活动,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稿件要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发后方可报送。所有信息、调研和宣传稿件,必须遵守相关保密规定。所有报送信息采用后,造成的任何后果。一律由供稿单位自行承担。
5.本意见自2022年1月起实施。
中共盐城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