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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冯猛--用专业素养守护“国之大者”
发布人: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8-24  浏览量:0 

冯猛,既是一个人,也是一块招牌,是全市乃至全省农业执法条线的金字招牌。

在盐城市农业农村局,有一个工作室叫农业行政执法“冯猛工作室”;在某市组织的培训班上,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的领导在台上说:“我们就是要培养像盐城冯猛这样的执法人员……”

他铆足钻劲,苦练“内功”,51岁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为市农业农村局公职律师,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审专家,农业农村部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师资库成员及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评审专家。

他铆足拼劲,主办了一批重大、疑难案件,依法治农、兴农、护农,其中办理的案件两次被评为全国农资打假典型案例,先后获评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典型案例。

他铆足干劲,创新“五个一”学习培训模式,结合工作室做好“传帮带”,培养了一大批能办案、办成案、办铁案的执法骨干,全力守护农业安全根基。

现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综合科科长的冯猛,在“三农”一线工作34年来,始终像上足发条的机器,如饥似渴学习、钻研、提升业务知识,严要求、高标准执法办案护农,从执法门外汉成长为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在今年市委召开的纪念建党102周年暨“七一”表彰座谈会上,他又被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

以进取之心  勇当业务过硬的奋进者

爱学习、善思考、勤钻研,是冯猛身上的显著标签。“做好执法工作,首先要知法学法,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冯猛说,“像海绵一样不断掌握新知识,补足短板,增强本领,才能从容应对挑战、扛起重任。”

种子、农药、农机、渔业……农业综合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知识繁多。为了提高法律素养,冯猛坚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进步。2017年,51岁的冯猛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备考的两年里,每年只有年三十和大年初一两天假期,其他日子都坚持看书学习。”

头悬梁锥刺股的狠劲,在他1989年入行做苗禽孵化员的时候就已显现。把床支进30摄氏度的孵化车间,每两个小时观察一次鸡蛋发育情况。两个月后,他练成“火眼金睛”:随手从孵化器中拿出一个鸡蛋,往眼皮上一靠,就能知道这个蛋已孵化了多少天。2007年转岗执法条线后,信息化、智能化程度还不高,为了准确辨别真假兽药,他花了三个月,把当时1000多家兽药生产企业的2万多个兽药产品的批准文号信息一个个过筛,整理了2083页有用信息,检查兽药时再也不发怵。

业精于勤,行成于思。“在学习交付风险转移以及种类物特定物区分时,想到办案中遇到的当事人不承认存放在门市或仓库的未经审定的种子是拿来销售的,执法人员因为没有相关规定不敢定性为销售。”冯猛说,“我根据法理,结合兽药农药等分区存放的规定,提出了‘特定化’概念和五项认定标准,得到同行的认可,利用该理论对销售行为进行定性的案件作为全国唯一农业案件入选司法部全国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为了和同行们一起交流学习,“60后”的冯猛赶时髦,自己做了微信公众号“农业执法探索”。“近些年,跟同行一起讨论工作时,发现不少在执法实践中碰到的共性疑难问题。”冯猛做公众号的初衷很朴素,“分享自己研究的一些法律适用难题成果,给同行在工作上提供一些参考和启发。”

虽然公众号文章不多,但是每一篇文章都是干货满满。阜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科的杨光是“农业执法探索”公众号的粉丝,“公众号中的文章,从案例分析角度,分析法律适用、情形定性等问题,对我们日常农业执法具有参考指导意义。”

这些年,冯猛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解决执法实践难题。他先后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0篇,涵盖种子、农药、兽药、生猪屠宰、证据、法律适用等内容。连续两年在《中国种业》发声,解读种子品种审定定性处罚问题,打破销售超适宜区域种子等争议。多次参与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的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评审和编撰工作,为行业发展建言献策。

以为民之心  勇当农业安全的守卫者

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组织的一次驱蚊类产品专项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市区几家药店销售的驱蚊液、驱蚊手环没有取得农药登记证,应当按照假农药处理。但是在处理意见提交案件审核会时,冯猛建议对这几家药店减轻处罚。

“驱蚊液、驱蚊手环之类产品属于农药,药店销售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驱蚊产品是违法行为。但是,药店以经营人用药品为主,经营人主观上并没有经营假农药的故意,虽然存在过错,但要过罚相当。”冯猛说,做好执法工作要恪尽职守、秉公执法,守护公平正义;同时,要怀有为民之心,刚柔并济,教育当事人认识错误、纠正错误、增强守法意识。

在执法办案中,冯猛坚持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力求“情、理、法”融合。从事执法工作16年来,冯猛累计办理畜牧业、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案件500余起,无一起复议撤销、败诉案件,既维护了公平正义,更守护了农业安全。

2022年,冯猛所在的综合科在办理亭湖区黄尖镇某农资经营部因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玉米种子案件时,当事人被处罚6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后,他们得知当事人因为近期生病治疗花费较多,无法一次性缴纳罚款,就主动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延期缴款。当事人申请后,顺利获准延期6个月缴款,并在到期后主动缴纳罚款。

2021年,冯猛对现行涉农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根据多年来的农业行政执法实践,牵头编制了《盐城市农业农村局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清单》对23项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9项减轻处罚的违法行为以及适用条件进行了全面列举。他还牵头制定全省农业执法系统第一个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开。

聚焦主责主业,冯猛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探索调查取证技巧运用,从蛛丝马迹中寻求案件突破口,主办了一批重大、疑难案件。办理的案件两次被评为全国农资打假典型案例,先后获评全国优秀案卷1次、省级优秀案卷7次、市司法局优秀案卷3次、市公职律师十佳典型案例1次。

以担当之心  勇当骨干培育的引路人

2021年成立的盐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在原盐城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盐城市种子站等6个单位基础上整合组建而来,执法领域涵盖农机、畜牧、渔业、种植业等行业,工作量及业务知识需求剧增。

新组建的农业执法队伍存在执法经验不足、执法能力不强的问题。作为拥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冯猛,主动承担起提升年轻同志业务水平的重担,把年轻同志“引上路、扶上马、送一程”,培养出一批能办案、办成案、办铁案的执法办案骨干。

在单位领导支持下,他创新理论练兵“五个一”学习模式,即每日一法条解读、每周一次集中研讨、每月一个案例讲评、每月一场专题法制培训、每季一次案卷评查,通过日学、周练、月讲、月训、季评,提高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水平。

2023年2月,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成立了农业行政执法“冯猛工作室”,以师带徒,吸收35岁以下执法人员加入。冯猛以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严谨的法治思维,通过一个个具体的案件,指导年轻人办好案、办铁案。工作室成立以来,成员已经办理案件47件。

不仅是对单位内部,冯猛对各县(市、区)执法水平的提高也作出了努力。2021年来,冯猛结合自身执法经验,为市、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30多次。“冯科长结合实际案例系统地进行培训,使学员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同时,又能结合实际案例进行理解深化,为我们进一步保障农产品安全提供了很大帮助。”阜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陈洁对冯猛的讲课高度评价。

推动乡村振兴,关键靠人。冯猛只是众多“新农干”中的一位,在平凡的岗位上精益求精、发光发热。“干好我的本职工作,促使农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知法守法。这样一来,农业生产经营环境会越来越好、农产品质量会更加安全。”简单话语背后,蕴藏着一位“三农”战线老同志用专业素养守护“国之大者”的朴素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