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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促进检察工作发展
作者:[db:作者]  发布人:盐城机关党建  发布时间:2018-04-13  浏览量:160 

图为:亭湖区检察院召开年度述责述廉会议

    前不久,在全市检察工作会议暨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亭湖区检察院被表彰为2017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并囊括了全市检察院“好班子、好班长、好帮手、好干警”全部奖项。亭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樊杉说:“过去的一年,亭湖区院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队伍建设,自觉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主体责任清单’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用廉政文化打造阳光司法,促进了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日前,亭湖区检察院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强化担当  善作善成

——明确主体责任。成立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党组班子成员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制定了《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出台了《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分类细化为院党组集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党组其他成员责任清单,并从研究部署、督促指导、廉政教育、风险防控、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责任分解和措施细化,梳理出3大类5方面60项工作责任,形成了党组书记主抓主管、党组成员具体落实、各部门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落实,一级抓一级,督促各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狠抓责任落实。在明确主体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建立了院党组、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台账,统一台账样式,统一记录要求,统一验收标准,详实记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进展情况,实现了“工作留痕、履责有迹”。同时,将台账管理的内容及记录情况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年初巡查、半年抽查、日常检查和年底考核,对台账中记录的廉政约谈、廉政学习、廉政党课、惩防体系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走访、对照检查,确保台账记录与实际履责情况一一对应、条条相符,实现主体责任落实的全面化、日常化和痕迹化管理。
——健全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专题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院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派驻纪检组组长定期向区纪委述纪院党组及其成员廉政和作风建设情况,其他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定期向院党组述纪述廉述作风。去年,通过院党组和派驻纪检组的督察,对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中发现的3项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在有效的时间内积极完成整改,形成整改报告上报区委和区纪委。

强化作风  树立正风

——注重教育,领导躬身先行。该院始终把廉政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讲廉政课制度,在重大节日前,都要开展廉政教育,发送廉政教育提醒短信,组织学习上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的案例通报,时刻绷紧纪律作风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同时,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带头转变工作作风,樊杉检察长坚持“我先行、跟我来、看我的”,去年来,共接待上访群众22人,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离退休老干部30多人,听取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60余条。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最大限度地压减“三公”经费,确保有限的经费使用在刀刃上。
——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依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条规,制定《亭湖区人民检察院不作为、慢作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值班领导会同派驻监查组实时对干警工作纪律、行为规范、司法礼仪、环境卫生、车辆管理等方面进行督察检查,着力解决冷横硬推、吃拿卡要、慵懒散奢等不作为、慢作为,树立了严格司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和作风。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司法良知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意识,自觉遵守党章法规,不碰法律底线,切实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司法公开,推进阳光检务。在江苏省率先成立“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深化便民利民,拉近了检民距离。坚持公开案件办理流程,对于在办案的程序节点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开;坚持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外,对于判决已生效的案件的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及时在网上公开;坚持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来院参观、座谈调研,对办案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公诉观摩庭和案件评查等活动,通过“开门迎客”,让社会各界人士实地察看检察工作环境、亲身感受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不断提高社会认同度。

强化监督  廉洁自律

——加大整治力度。以党组班子和中层干部为重点,紧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严盘细查“四风”问题。加强对干警执行纪律和廉洁自律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       

图为: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右二)一行来亭湖区检察院视察调研,听取亭湖检察工作汇报。

“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项目等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有效规范财务管理;给所有警务用车安装了GPS定位系统,规范了警车使用。去年来,监察室先后14次对全院干警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纪守法、执法作风等进行了督察,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责任传导、提醒教育谈话36人次,并就司法廉洁评议卡发放中的问题,对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项谈话2人次。
——强化监督检查。院纪检监察部门积极配合区纪委派驻纪检组通过督查巡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情况通报等形式,及时掌握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推动“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行主体责任缺失缺位、发生“四风”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倒查追责”,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院党组高度重视纪检部门的队伍建设,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保障纪检组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创新检察监督机制。以案件管理为平台,以规范检务建设为突破口,拓展内部监督触角,为廉政检察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创新落实案件回访“1+1”机制:人民监督员参加纪检监察部门的办理案件回访制度;案件监督“1+2”机制:以纪检监察为强化点、以案件管理为切入点、以检务督察为落实点的“三位一体”内部监督模式;执法监督“1+3”机制:纪检监察干警总体协调,兼职纪检监察员日常监督、廉政监督员确保不发生执法不公及司法腐败的案件、办案安全监察员负责办案工作区的安全隐患;联席会议“1+4”机制:纪检会同监察、政工、人监、案管四部门合力加强对检察干警教育、管理和监督。同时,开通检察院举报网站、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适时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监督。